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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省规范化牙周基础治疗技术培训班
牙周基础治疗是牙周系统治疗的第一阶段,可以成功治愈大多数牙周疾病,是牙周病患者必须接受的最基本的治疗,也是口腔其它治疗必不可少的治疗阶段。为了在我国进一步推进和开展规范化的牙周基础治疗,中华口腔医学会牙周病学专业委员会与高露洁公司合作开展规范化牙周基础治疗技术培训项目,现特举办2011年度辽宁省规范化牙周基础治疗技术培训班,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1年4月2日 8:30—16:30: 理论讲授班
2011年4月3日 8:30—16:30: 实习操作班
二、授课教师及内容:
1、牙周炎疑难病症的鉴别诊断和治疗
——孟焕新教授(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牙周科主任 中华口腔医学会牙周专委会主任委员)
2、牙周软组织重建手术新进展
——潘亚萍教授(中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牙周科主任 中华口腔医学会牙周专委会常务委员)
3、牙周炎药物治疗新进展
——林莉教授 (中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牙周科)
4、牙周手术治疗基本技术(翻瓣术、牙冠延长术及美容尺介绍等)
——唐晓琳副教授(中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牙周科)
5、牙周基础治疗基本技术(龈上洁治、龈下刮治及根面平整等)
——寇玉荣副教授(中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牙周科)
三、培训费:
1、理论班不收费。
2、操作班收取材料费1200元。
四、报名方法:
1、参加操作班的学员请于2011年3月10日之前报名(以回执先后为序,15人额满为止),并通过邮局汇款。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17号,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周科,赵戬,邮编110002,信封正面及汇款留言请注明“牙周继续教育”。
2、参加理论班学习无需报名。
3、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赵戬 13904039933 024—22891701
五、注意事项:
1、手术操作于猪颌骨上进行,请参加操作班学员自备手术衣、口罩、帽子、手套等。
2、自愿取得学分证书,需缴纳证书费50元(国家级继续教育Ⅰ类学分5分)。
3、学习期间禁止进行与学习内容相关的拍照、摄像、录音,请自觉遵守。
4、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17号(中山广场北100米)。
主办单位:中华口腔医学会牙周病学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周科
高露洁棕榄(中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15日




